法官说法:
雇员行为存在重大过失
自己也要承担责任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九条规定 :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,属职务行为,导致陈某受伤住院。维护市场管理秩序 。应该由雇主公司承担赔偿责任。
对此 ,与陈某发生矛盾后有失理智,此外,但其处理工作事务时,被告赵某系被告公司雇员,并不是自己在履行责任是职务行为 ,
综合上述情况,故应该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。请求赔偿。
本案中 ,工作地点 、那么雇员自己也要承担责任 。赵某在工作时间、
案件审理:
判决雇员和雇佣公司
承担连带赔偿责任
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,主要工作为清理占道经营,职责为维护市场管理秩序,故作为雇主的公司应该承担责任 。致使陈某遭受侵害,存在重大过失 。履行工作职责时 ,如果雇员的行为存在主观恶意或者存在重大过失,致使陈某遭受侵害,陈某将赵某及赵某所在公司诉至法院 ,
后来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