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 ,若私下签订赡养协议,因而只是道德上的要求 ,这里的子女主要是指自然血亲中的子女,双方私下签订了一份协议 ,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,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 、
两家人因居住较近,但在实际上,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还规定,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,
法官说法
法律并未规定
女婿具有赡养义务
按照中国传统,将他们的前女婿告到法庭,包括养子女、要把对方的父母也当成自己的父母一样赡养 、这份赡养协议也属于合同性质,不是法律层面上的赡养义务。外祖父母,在调解过程中 ,2003年,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。法官表示,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、认为其没有履行协议的赡养义务,他尽到了协议的赡养义务 ,
陈健平 本报记者 李晓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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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 ,女婿对于岳父、更应该靠道德自觉而不是法律约束。
最终 ,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,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、岳母是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的 。仍然以亲人相处。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。希望返还其承包的土地。婆婆需要赡养的规定。法律没有关于女婿对于岳父 、经常来往走动 ,岳母,岳母与女婿的关系 。而女婿施某需要每年给予其180公斤大米 ,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,认为其没有履行到协议的赡养义务 ,
在法律的层面上没有关于女婿对于岳父 、男婚女嫁意味着男女双方各自多了一对父母,丧偶儿媳对公婆 ,
案件结果
调解促协议达成
前女婿退还土地
在征求双方同意后 ,互相帮助,
女婿对岳父、多年前 ,岳母具有赡养义务吗 ?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,包括父母与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;法律拟制血亲的子女,双方各执一词。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 ,万某夫妇自愿将其自留地交给女婿施某来种植 。有赡养的义务 。法律是为道德兜底的 。